他姿容秀美、风度翩翩,满身衣袍一看就是上等货色,周围人先就认定了他说的话可信,哪怕许多人其实并没有吃过这菜,此刻也跟着点起了头。
金季欢已经着人去后厨抬出了芡汁,放到食客面前:“你若不信,尝一口便知;只不过我担心这芡汁松香味太浓,噎了你。”
其实已经不用再品尝了,整罐芡汁往桌上一放,浓烈的松香味顿时钻进所有人的鼻孔。明昭上前,用勺子在芡汁里搅出一颗椒籽:“雪髓椒的籽,有六道楞,金大厨她做菜,是真材实料的。”
事情美美解决,食客灰溜溜结账,走之前还恋恋不舍地吃完了剩下的鹿筋,众人背地里嗤笑不住,金季欢的厨艺再次被夸上了一层楼。
塞上春三条街外的小巷里,明昭面色阴沉地叫住了方才自告奋勇试吃的小伙儿,上前扣住对方手腕一翻,看着那枚骷髅鸟头袖扣点了点头:
“是不是我每次出门,你们都有人跟着?”
小伙儿诚惶诚恐地行了一礼道:“少爷勿怪,我们也无意打扰,只为了确保您的安全……”
明昭揉了揉眉心:“既然要跟,想必也是要你们偷偷跟;怎地今日还举手试吃了?”
这人年轻,定力不行,脸上写着大大的抱歉;明昭突然“扑哧”一声笑了:“喜欢看热闹没错,想吃好吃的更没错。”
年轻人尴尬地低着头,口中连连自责;明昭拍拍他,示意他该干嘛干嘛去,临走还不忘叮嘱:“那以后就都让你跟着吧。不过远远跟着就行,看到听到的事少说,母亲身体不好,不能总让她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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