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找熟人替你开脱?你俩先前就认识吧!”

        金季欢被气笑了:“现场还有这么多人呢,那你指认一位你觉得放心的?”

        本来就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食客鼓着眼睛逼问金季欢:“那你说,为何我吃不出椒籽?”

        “因为我并没有把雪髓椒直接煮到这锅菜里!”她翻了个白眼:“我用它的籽碾碎,做了一锅芡汁,所有要用雪髓椒炖煮的肉菜,我都浇一层芡汁上去,这样既能去腥又能增鲜。”

        食客听得云里雾里:“芡汁?竟然只用在芡汁里……那,那你不还是舍不得放,偷工减料!”

        “啧,你这人怎么不听劝呢?”金季欢揉着太阳穴,一脸的不耐烦:“前头跟你说了,雪髓椒那籽儿,香味太过浓烈,直接用来炖肉不会好吃的!”

        她转向在场诸人:“过去,很多北地厨师生怕食客不知道自己用了雪髓椒这一名贵食材,都是直接把它大颗大颗地炖到肉里。而食客自己,虚荣心是满足了,真觉得吃在嘴里美味的人,其实没几个。”

        在场并有几个曾经吃过那种做法的客人,大伙儿都面面相觑,一时不知该信谁说的。

        “大厨所言甚是!”一个熟悉的声音越过众人传到金季欢耳中,明昭排开众人走上前来:“鄙人日前点过这道雪髓椒炖鹿筋,觉得金大厨的这一改动甚好。相比之下,雪髓椒直接炖在肉里的老法子,松香味太重,本身并不十分可口;仿佛只是为了向旁人夸富。”

        第三十四章熟悉的压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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