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头州县尽胡兵,将军别筑防秋城。
……驱我边人胡中去,散放牛羊食禾黍。去年中国养子孙,今著毡裘学胡语。”边将们只顾着自己享乐,不修边防,让胡兵占领了州县,还把老百姓赶到胡地,让他们学着说胡语、穿胡服。王建在诗里没喊“边将无能”,却用“去年养子孙,今著毡裘”的对比,把边将的罪责骂得明明白白。
第九十八章王建:从穷小子到“张王乐府”,
在幽州的十三年,王建从一个二十岁的书生,变成了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人。他的脸被风沙吹得粗糙,手因为常年握笔、写文书,磨出了厚茧,眼睛里也没了早年的青涩,多了几分沧桑。他寄回家的俸禄,让母亲的日子好过了些,可他自己,却常常在夜里失眠——他见过太多死亡,太多分离,太多苦难,这些都像石头一样压在他心里,只能靠写诗来排解。
有次他跟着军队到了一个叫“蓟门”的地方,夜里睡不着,走出帐篷,看到月亮挂在天上,照在荒凉的边塞,突然想起了远在颍川的母亲,想起了学馆里的张籍。他掏出纸笔,借着月光写了首《蓟门行》:
“蓟门逢古老,独立思氛氲。
一身既零丁,头鬓白纷纷。
勋庸今已矣,不识霍将军。”
他觉得像个“古老”,在边塞待了这么久,功业没成,头发却白了,连当年崇拜的霍将军,也觉得遥远。
可也就是这十三年的边塞生活,把王建“磨”成了真正的诗人。他不再是那个只能写身边小事的寒门书生,而是能看透社会现实、为底层人说话的“写实诗人”。他见过士兵的苦,后来就能写百姓的苦;他见过边将的贪,后来就能写官吏的恶。这些经历,成了他后来创作“乐府诗”的家底——那些从刀光剑影里长出来的诗,比任何华丽的辞藻都有力量。
贞元末年,刘济去世,幽州军镇大乱。王建看着军营里的厮杀,看着曾经一起共事的人互相残杀,觉得累了。他收拾好诗稿,辞了官,一路向南,回了颍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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