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的时候,他没带多少东西,只有一箱子写满诗的纸,还有一件张籍当年送他的厚棉袄——那件衣服,他穿了十三年,补丁摞着补丁,却一直没舍得扔。
回到颍川的那天,母亲拄着拐杖,在村口等他。看到他回来,母亲哭着摸他的脸:“瘦了,黑了,可总算回来了。”王建抱着母亲,也哭了——十三年的边塞生涯,他没掉过几次眼泪,可在母亲面前,所有的坚强都崩了。
那天晚上,母亲做了他最爱吃的面条,放了点腊肉。王建一边吃,一边跟母亲说边塞的事,说他写的诗。母亲听不懂诗里的大道理,却笑着说:“能平安回来就好,能写诗就好。”王建看着母亲的笑脸,突然觉得,十三年的苦,值了——他不仅活着回来了,还把那些苦难,写成了能留下来的诗。
诗里的“人间烟火”:从边塞到市井,他的笔始终对着底层人
回到颍川后,王建歇了一段时间,又开始四处奔波——他还是想考科举,想当一个能为百姓做事的官。可科举之路对他这样的寒门子弟来说,依旧难走。他考了几次,都没中,直到四十多岁,才终于考中了进士,当了个小官。
可当官后的王建,没变。他没像别的官员那样摆架子,反而更关注底层人的生活。他的诗,也从边塞转向了市井,写卖炭的老人、织锦的农妇、守边疆的士兵,写他们的苦、他们的难、他们的希望。
他写《田家行》:
“男声欣欣女颜悦,人家不怨言语别。
五月虽热麦风清,檐头索索缲车鸣。
野蚕作茧人不取,叶间扑扑秋蛾生。
麦收上场绢在轴,的知输得官家足。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