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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我,是我忘了接她,是我喝了酒,是我害死了她。

        我把乐乐的尸体抱回家,放在她的小床上,给她盖了最喜欢的粉色被子。

        屋里的灯还亮着,可再也不会有人等我回家,再也不会有人举着画喊我“爸爸”。

        我坐在床边,看着乐乐的脸,突然觉得活着没了意义。

        我想跟着乐乐一起走,可又不敢。

        我连死的资格都没有,我得活着,活着记住自己是怎么弄丢最后一个亲人的。

        从那天起,我彻底成了街上的游魂。

        工地把我辞了,我把乐乐的书包和画收进纸箱,堆在墙角,然后开始没日没夜地喝酒、赌钱。

        存款被我输光了,我睡在桥洞下,饿了就去便利店偷面包,冷了就裹着捡来的破棉袄。

        有时候醉醺醺地看着地上的水洼,能看见乐乐背着粉色书包跑过来,喊我“爸爸,别喝酒了”,可一伸手,只有满手的冰凉。

        我知道,我这辈子,都欠乐乐一句“对不起”,欠她一个完整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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