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完,满店的人都安静了。老兵走过来,指着墙上的字,泪流满面:“就是这话!就是这话啊!”
那时候他就知道,要去边塞。不是为了当官,是为了亲眼看看那些老兵嘴里的风景,亲身体会那些藏在风沙里的喜怒哀乐。二十七岁那年,他西出玉门,真的到了边关。
刚到边塞的时候,他差点没挺过来。白天太阳晒得地面发烫,脚踩在沙子里,像踩在火上;晚上冷得能冻掉耳朵,裹着两层羊皮袄都不管用。
他跟着将士们一起守城,一起巡逻,一起吃硬得能硌掉牙的干粮。有回巡逻遇到风沙,能见度不到三尺,他跟队伍走散了,在沙漠里转了一天一夜,差点渴死。最后是个叫李二的小兵找到他,把仅剩的半壶水递给了他。
“王大哥,你一个读书人,来这儿遭这罪干啥?”李二问他。
王昌龄喝着水,看着远处的雪山,笑了:“我来写你们啊。写你们守着这破城,写你们想回家,写你们不想让胡马过阴山。”
那天晚上,他们坐在城墙上,看着远处的篝火,王昌龄又写了首诗:
“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李二不识字,王昌龄念给他听。念到“黄沙百战穿金甲”的时候,李二摸了摸自己的铠甲,上面全是刀疤和风沙的痕迹,眼圈红了:“就是这样,就是这样……”
在边塞待了两年,王昌龄走了。不是逃了,是他觉得,该去长安考功名了——他想当个官,不为发财,只为能替那些将士说句话,让朝廷多想想边关的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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