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右甫说:“刚才陛下主要说了华襄的政治权益分配,其他方面呢,还是只有原来的华襄禁婚、襄人任职七品以下、襄人不得出道?”
李纯道:“这个朕也有想过,觉得可以再突出三个内容。一是朝廷制定华襄两族的产业政策,襄人不得从事华人独创的技术和产业。二是各郡科以下和各领官员、公职人员,虽由襄人担任,但必须由路、郡两级任免,必须服从上级的命令。三是但凡有反叛朝廷、恶意伤害华人的襄人,将被判处死刑或流放。当然,这些都是初步设想,具体要根据以后的实际情况来出台。”
第100章华襄分权
程异说:“刚才陛下说的第一条,襄人不得从事华人独创的技术和产业,比较新奇,就是说凡是华人发明创造的技术和产业,襄人都不得参与吗,只能是华人来做,这里面有什么深意吗?”
李纯道:“这一条是最重要的,虽然是华襄共治,但也是华襄有别,一些华人自己研究出来的技术和产业,没有理由无偿分享给他们,比如火车,蒸汽轮船、混凝土,还有新式的纺织、采矿等技术,肯定要掌握在华人自己手里,拿这个赚钱。”
韦贯之说:“这就相当于让华人垄断这些新技术,襄人会不会有意见?”
李纯道:“这个政策相当于在经济上分权,就算朝廷不规定,那些华人企业也不可能随意分享自己的核心技术。可以给襄人其他方面的权益,比如在一些常规产业享受一些特权和较低的税赋。那些襄人在夷人地区掌握基层政权以后,自然会想办法照顾自己的族人,这点不用我们操心。”
崔群说:“第二条,襄人官员和公职人员必须由上级任免,服从上级命令,他们本应做到,似乎不必单列出来,第三条倒是很有意义,对反叛朝廷、恶意伤害华人的襄人进行严惩,给他们一个震慑。”
李纯道:“朝廷把部分政治权益分给襄人,肯定是分给那些服从和配合朝廷的襄人,不是让他们搞世袭,各领的五人政务会成员,必须由路、郡任命,科级人员也必须由各郡任命,所以必须要强调这一条。第三条也是让他们有敬畏之心,朝廷给了他们这么多的权益,如果还敢有忤逆的行为,必须罪加一等。”
元稹说:“刚才陛下说,计划让一些襄人都迁到夷人地区,是都要迁过去吗,襄人的产业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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