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王猛与笑笑
他坐在床边时,指腹会反复蹭过存折上的数字,连“4”字浅勾的毛边、“7”字竖线末端那点磨损都摸得分明,像摸熟了自己掌纹里的苦,偶尔还会把存折贴在耳边,仿佛能听见钱存进去时的“咔嗒”声。
心里像架天平,两端的砝码沉甸甸的。左边是“安稳过日”的砝码——店里每月能赚三百多,好的时候到四百五,够买二十斤带皮猪肉(当时县城猪肉三块五一斤,二十斤正好七十块,够他和笑笑吃大半个月;
炖肉时还能加点土豆),够买五十斤新碾的大米(一块二一斤,五十斤六十块,能吃一个月,米里还带着新米的清香),够买两斤散装酱油(八毛钱一斤,装在玻璃罐里能吃俩月);
三斤盐(五毛钱一斤),还能让中午的炒青菜多放半勺油,油星子在锅里“滋滋”响,晚上的鸡蛋汤里卧两个蛋,黄澄澄的浮在汤面,而不是之前孤零零一个;
右边是“冒险向前”的秤砣——他总想起去市批发市场的场景:南方小厂的童装堆在摊位上,有的面料摸着手感糙得像砂纸,贴在胳膊上都扎人,还带着股刺鼻的化学味;
有的缝边歪歪扭扭,线头拖得老长,连剪都没剪,用手一扯就松;可经过批发商、零售商两道手,价格比出厂时翻了一倍。
上次他拿的一批牛仔裤,进价三十五,卖五十,结果有个客人洗了一次就掉色,把孩子的白T恤染得发蓝,像泼了盆墨水;
客人找上门来,脸涨得通红,他不仅退了五十块,还送了双十块的袜子赔笑脸——那五十块,是他和笑笑三天的伙食费,至今想起心里还疼得慌,夜里都能梦见那染蓝的T恤。
林凡的日常,全是藏在细节里的妥帖,像把日子缝进了棉布里,针脚细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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