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为了避免承担缴纳社保、支付工伤赔偿等法定义务。

        会让旗下员工入职前先自行注册为“个体工商户”

        这样,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合同的时候,就可以给员工扣上“独立承包商”或“合作伙伴”的帽子,然后签订“承揽”或“合作”相关劳务合同。

        一旦合同生效,员工就不是员工,而是合作关系的“个体工商户”

        简单来说,员工自己也是一个小老板,与用人公司是合作关系。

        员工与公司没有任何的“劳务关系”存在。

        在法律意义上,员工是“独立存在的”

        所以,公司就不用为员工承担法定义务。

        比如在法律意义上,就不用进行工伤赔偿。

        拿外卖骑手中的一个案例来说明。

        某外卖平台通过第三方合作公司与骑手签订合同,会要求骑手自行注册为个体工商户,比如“某某配送服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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