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主两战成名,把自己委托人送进去坐牢的整个律师届都是第一次见。
于是有了人送外号“律政鬼见愁”
一时间,前主的名气达到了顶峰。
有律政精英表示:“林律师才26岁,出道两起案件就积累了无数前辈一辈子才能达到的名声,真乃律界天才也!”
当然,这种名声不要也罢...
气的前主所在律所赶紧划清界限,直接把他踢了出来。
前主彻底沦为律政界笑柄。
就连同为律师的女朋友也把他踢了,说是怕影响以后自身发展。
没办法,前主只能把身上所有的钱都拿来开了这家“顺和律师事务所”
但由于名气实在太大,谁想不开敢找前主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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