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让内阁政府在惊喜之余,也不免存了一丝非分之想。
我们齐国是否可以藉此从“君主立宪”模式转变为“立宪君主”模式呢?
二者虽然意思相近,但词序改变后,意义却是不一样的。
齐国目前的政治制度,类似于“君主立宪制”,是君主为主导制定基本宪法,宪法对内阁和敕令院、元老院的限制远比皇权的限制要多。
而“立宪君主制”,则主要表示君主根据宪法的规定进行统治,宪法对君主的权力施加多种限制。
这个时期的英格兰王国就是典型的“立宪君主制”,首先确立王在法下的传统,即国王必须根据法律统治的原则。对君主的权力极尽限制个约束,议会和内阁在国家权力中处于主导地位。
而齐国的“君主立宪制”,皇帝是事实上的立法者,内阁也是向皇帝而非敕令院和元老院负责。皇帝不仅是行政首脑和宪法制定者,还是军队的统帅,人民和贵族的参政权也是来自皇帝“赐予”而非本身固有。
若是,趁着目前皇帝“年幼无知”,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内阁政府将部分属于皇帝的权力攥取过来,逐步建立以内阁为主导的帝国权力架构,那是多么美妙的事情。
届时,皇帝陛下只需充当帝国名义上的首脑,主持像皇家科学最高奖颁发这种礼仪性的活动,至于帝国大政的治理皆托付于内阁。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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