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云这边问出了关键的一个问题:“你认罪认罚的原因是什么?”

        郭晓林很快道:“之前不是有个律师嘛,她当时听我说完后就说,我这情况被认定强奸的概率很大,如果不认罪,那至少也是三年。”

        “但是如果认了罪,积极赔偿取得谅解,那有很大的可能是缓刑。”

        “至少缓刑不用去坐牢。”

        “她也给我分析过,说人家立刻报警,而且是那种情况下,认定强奸的概率很大,因为这可以充分说明人家之前不同意。”

        周云点点头道:“这个分析也有道理,目前对于强奸中是否违背妇女意志,很大程度上是靠这方面来推断的。”

        为什么要这么做,很简单,性同意特别的主观,那在没有强迫性的证据之时,就只能根据事后的反应来倒推了。

        这个观点有没有问题,本来是没问题的。

        按照传统观点认为,被强奸之后本来是羞愧,愤怒等等,总之情绪波动特别大,这个时候对方的行为一般都代表着她的思维。

        那么这么反应大的报警,自然而然说明之前的性关系人家没有同意,那你就肯定违背了人家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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