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边的周云自然不知道这些,不过知道了也无所谓,他都这么过分了,总得让人家骂两句出出气吧。

        带着合同一路回到酒店,马不停蹄地就开始研究起来。

        这是一份所谓的“市场推广合同”,当然名字不重要,你得具体看里面的内容。

        双方约定,朗心公司承接项目订单后可以另行转包。

        接活方在执行任务期间受到或对任何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害,朗心公司应当自行承担后果,不得要求立下公司承担侵权等赔偿责任。

        每月双方对上个月接活方名单、佣金费用、服务费用等进行核对,由立下公司委托其全资子公司构飞公司将相应款项存入立下公司设在第三方平台(帝都钱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账户,由第三方平台将相应费用划至接活方账户。

        说人话就是,立下公司从洪泉公司那里承揽了安平市的外卖项目,然后把具体的订单交给朗心公司来做。

        于是朗心公司招聘骑手,签订什么合作协议等等,在合同里,骑手就是具体的接活方。

        然后每个月双方核对之后,立下公司委托构飞公司代为支付。

        可以看得出来,整个合同都在做两件事,第一是规避立下公司可能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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