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就是准备大量证据证明那多次的申请使用都有相应材料和申请,完全符合规定,因此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这个肯定是没问题的,至少材料什么的都很充分,按照规定就是可以批。

        至于说钱批了为什么楼没建起来,那和我们单位又没关系,总之我们没责任。

        听着郑荣轩的答辩,周云笑了,费了这么大的劲,又是这样又是那样的,就是想听到这种答辩。

        对方如果真的不想赢官司直接摆烂的话,那周云就没办法了,只能费劲的去和对方辩论到底什么才是商业机密。

        但是,按照现在行政机关的情况来说,他们不可能摆烂的。

        很快到了举证质证环节,周云总算是第一次看到了这神秘至极的监管账户明细!

        或者说这不能叫明细,就是在住建局系统内记录的,什么时候开发商以什么理由提交了提款申请,该款项打到了什么账户,那个账户的所有人是谁等等。

        周云大概扫了扫,这样的提款申请一共有六次,每一次都是审查合格。

        不过,以他的经验还是很快就看出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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