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朝暄点头,问她那天在不在。
姑娘摇头,眼睛红了一圈:“我在学校。”
桌上有一个电子秤,秤盘边缘缺了一角。她伸手摸了一下,锋口很利。
“这是之前被踢坏的吗?”
姑娘点头:“上个月的。她那天一直在说‘秤贵,买不起’。”
回到所里,她把卷宗摊开。
第一件事,是把“故意”拆开。
笔录里写:执法方查处占道经营,被告拒不配合,言语激烈,情绪失控,持刀捅刺。
她对“拒不配合”四个字停了很久。
拒不配合是什么?是过度执法中的情绪反应,还是构成暴力抗法的前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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