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就把最近赚的钱存进了自己的户头,这个时候丽莲的银行账户上就趟了2500美元,这在此时绝对是一笔很大的款子了。另外她手头还有一些零钱,零零散散总有一百多吧,之所以留这么多,是因为要做一次采购——她马上要去纽约了,当然要做一些准备。
是的,去纽约,这本就是丽莲计划中的事,再加上那位文学代理人的邀请,她简直非去不可了。
那次文学代理人来信后,丽莲也有回信给对方,双方基本有了约定。倒不是丽莲一定要和对方合作,到底怎么样还得见了面才能谈,但对方显然可以是个后备选项。
丽莲还没决定去了纽约做什么,原本计划是见机行事,谁知道在纽约能遇到什么好机会呢?不过说实话,丽莲并不觉得自己是什么经营天才,而身处六十年代的美国,她也没办法搞什么发明创造——这个年代发明出来的东西基本都得专业人士来了,可不是她一个‘文科生’能搞定的!
这种时候,丽莲甚至会抱怨,怎么不干脆重生到八九十年代?那个时候一些上辈子出名的科技公司应该也创立了,买它们的股票也不是不行。身处六十年代,既没办法搞‘发明创造’,也对当下的股市不了解......
丽莲或许知道一些东西很有前途,如果能自己弄出来,也可以大富大贵,可那又需要不少的本钱。这种情况,对个人消费堪称巨款的2500美元,又只是杯水车薪了。
所以,写作还真是个方向,不仅可以给她未来成为编剧铺路,也是少有的不需要本钱,还能以小博大的选择了。
当然,这一行的成功率低是个问题。要知道在这个纸书时代,绝大多数人根本没法入行,且入行的多数人也根本没法靠这个养活自己,最终能以此为业养活自己的人里才有个别作家称得上富裕。
但丽莲还是觉得自己可以试试,一来是她有未来大几十年的见识,这可是巨大的优势。甚至上辈子虽然没写过,但作为编剧也算是半个专业人士吧?就是转用英文写作,一开始真有些不适应(虽然这辈子从小就用英文听说读写了,可写作是另一种感觉,丽莲总有一种滞涩感)。
二来就是写作几个月就有杂志愿意发她的,另外还有文学代理人主动联系她...虽说这其中可能有运气因素,文学代理人也可能只是‘普遍撒网’。但不管怎么说,这都是一种认可,证明她比闯入这行的一般人有天赋!
于是对写作这件事有了一些想法的丽莲,就对文学代理人说了自己在‘老家’还有一些事要处理,得等到8月中旬才能去纽约。文学代理人也对此表示理解,只请她到纽约后务必联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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