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人继续发问:“柳如烟女士,除了你本人的证词和伤情报告,是否还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被告人林不凡对你实施了强奸?”

        柳如烟点了点头,从随身的包里拿出了一个U盘,递给法警。

        “这是……这是案发酒店房间里的监控录像。”她的声音都在发抖,“是我……是我事后偷偷回去,从他藏在盆栽里的摄像头里取出来的……”

        此言一出,全场再次震惊!

        还有录像?

        林不凡面不改色,这摄像头是前身安的?我怎么不知道。

        不过那天确实发现了这个摄像头,但他很确定,那个摄像头,只拍床,而且角度刁钻,根本拍不到脸。更重要的是,那天晚上,根本什么都没发生,录像里除了他像死猪一样躺在床上,应该什么都没有。

        这个柳如烟,拿出来的会是什么?

        U盘很快被插入电脑,一段视频被投放在了大屏幕上。

        画面很昏暗,镜头在剧烈地晃动,只能隐约看到酒店的大床,和床上交织在一起的两个人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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