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看清楚这里是什么地方!这里是青阳区公安分局!我们警察办案讲的是证据!如果没有掌握足够的线索,会随便把你‘请’到这里来吗?!我劝你不要心存任何侥幸,老实交代你的作案动机和过程!为什么杀人!是怎么杀的!”
“冤枉啊!警察同志,我冤枉啊!”张树森的情绪几乎崩溃,他徒劳地挥舞着双手,试图辩解,额头上渗出了细密的冷汗,“我那晚上哪儿也没去!我吃完饭看了会儿电视,不到九点就睡下了!我一个人住,没人能证明,但我对天发誓,我真的没出门,更没杀人啊!”
接下来的审讯,陷入了一种激烈的拉锯状态。
张树森一再苍白地辩解自己无罪,反复陈述他那无法被证实的“不在场证明”——一个独居老光棍,吃完晚饭,看看电视,早早睡下。
而在九十年代末二十一世纪初的刑侦实践和普遍认知中,当警方认为你具有重大嫌疑时,提供不了不在场证明,本身就会被视为一种不利的证据,一种“心虚”的表现。
“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强大的社会舆论和“命案必破”的压力下,有时会变得模糊。
与此同时,章恒在自己的办公室里,也知道张树森被带回并正在接受审讯的消息。
但他并没有将过多的精力放在这件事上。尽管直觉一次又一次清晰地告诉他——张树森不是凶手——但在缺乏直接证据反驳的情况下,他只能将这份疑虑暂时压下。
他的思绪,更多地沉浸在对案发现场那两个关键物证的分析和推演中。
那个独特的脚印,那根意外的短发,反复在他脑海中盘旋。
他闭上双眼,试图依靠那种玄妙的直觉和严密的逻辑,在脑海中一次次地勾勒凶手的模糊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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