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易帜与惊雷
民国十七年,十二月初,奉天,大帅府议事厅。
厅内炉火正旺,驱散了关外的严寒,却驱不散弥漫在空气中的历史厚重感。
长条会议桌旁,东北军政要员济济一堂。张作相、万福麟、汤玉麟、张景惠等元老神色肃穆;杨宇霆、王树翰、袁金铠等文官谋臣正襟危坐;于学忠、何柱国等少壮派将领则目光炯炯,充满期待。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刚从南京北归的谈判代表——著名外交家顾维钧博士身上。
顾维钧一身挺括的西装,风度翩翩,他正从容不迫地向主位上的张汉钦做着最终汇报,声音清晰而有力:
“……综上所述,经多轮艰苦磋商,我方与南京国民政府最终达成如下协议,要点如下:
“一、名义统一:东三省及热河特别区,自民国十八年一月一日起,遵用国民政府蓝白满地红旗,拥护三民主义,归顺中央。”
“二、政治自治:设立‘东北政务委员会’,总揽东北一切政务,由汉钦少帅任委员长。中央不干预东北内部人事任免及行政运作。”
“三、军事独立:我东北军改编为‘东北边防军’,保持现有编制及指挥体系,概由汉钦少帅全权统辖。中央不予整编,不派一兵一卒入关外。”
“四、财政自主:东北境内一切税收、关税、铁路、邮电等收益,仍由东北自收自支,不上缴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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