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签约:枷锁与泡沫
1928年9月22日,奉天,一所戒备森严的西式洋楼。
洋楼里弥漫着新油漆和雪茄烟混合的味道。
长长的红木桌上,铺着厚重的墨绿色丝绒桌布。
桌子一边,是以张汉钦为首的东北方面人员,清一色的深色中山装或军常服,神情内敛;另一边,是以大腹便便的弗雷德里克为首的美孚团队,西装革履,脸上挂着掩饰不住的志得意满。
厚达数百页的英汉双语合同文本,像两座小山一样放在桌子两端。
合同的全称长得让人喘不过气:《美利坚合众国美孚石油公司与中国东三省保安司令长官公署关于盘锦地区石油矿产勘探、开采、炼制及衍生合作之总协议》。
仪式开始前,是双方法律团队的最终核对时间。
“王,你这个用词,‘应尽力促成’,这个‘尽力’(beSteffOrtS)在普通法里可是个泥潭。”
美方首席律师,一个戴着金丝眼镜、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的纽约客,指着条款对中方一位三十岁左右的精干男子说道。
被称作“王”的男子名叫王慕理,耶鲁法学院的高材生,是张汉钦重金聘回的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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