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那头,她沉默片刻,声音极轻:
“**或许,我们都在利用彼此。**”
“但至少,我们想烧的,是同一堆垃圾。”
——
次日上午,司法大厦。
紧急听证会召开。
陆时衍身穿深色西装,独自出庭,面对五名法官组成的审查小组。
“陆律师,你是否承认,在未经法院批准的情况下,于4月10日凌晨,访问了原告方提交的电子证据包中的加密分区?”主审法官问。
“我承认我执行了证据保全程序。”陆时衍声音平稳,“但全程有法院技术人员在场监督,所有操作均符合《民事诉讼法》第81条之规定。至于网络流传的‘非法调取’,纯属恶意诽谤。”
“但有证据显示,你的工号曾在3月28日深夜,登录锦天律所内部系统,查阅‘砚星科技’相关案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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