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视线一直追随黑熊移动,心底涌现出的冲动愈发强烈。
狼群数量达到十几只不好搞定,但眼前的黑熊可是只有一只。
自己身上要是披着熊皮,绝对能给狼群带来一定的震慑力。
再加上熊肉本来也是大夏北方曾经的宫廷菜肴之一,阿拉斯加又处于熊泛滥的情况。
思前想后,也想不出有什么能阻止自己出手的理由。
硬要说的话,可能就是搬运比较困难。
一想到搬运,他就想到了前天傍晚被抢走的那头小羊羔,顿时怒从心头起。
妈的,有本事再来抢一个试试!
打定主意后他不再犹豫,反手抽出箭矢搭在弦上。
这一次他没有急着出手,握弓的左手整体放松,拇指顶住凹槽,用大鱼际卡着弓身,剩下几根手指轻轻搭在弓身前段。
拉弦的手指从两根增加到了三根,食指在上,中指无名指在下,尖尾卡在食指中指之间的空隙,手指只拉弦不碰箭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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