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宝三载(公元744年),30岁的岑参终于考中进士。放榜那天,他骑着借来的马,绕着曲江池跑了一圈,手里拿着榜单,眼泪都快掉下来。喜悦没持续多久,朝廷给他的官职,是右内率府兵曹参军——一个抄录兵籍文书的小官,每天呆在官署里,对着满桌的竹简,抄手得指发麻。
有次他抄完文书,去长安城外的乐游原散心。夕阳把天空染成橘红,远处的终南山像披了层金纱。他想起樵夫说的安西,想起写过的“玉关情”,掏出纸笔,写下“功名只向马上取,真是英雄一丈夫”——他不想在长安抄一辈子文书,他要去边塞,去那个能让他的诗“活”起来的地方。
天宝八载(公元749年),35岁的岑参终于等到机会——安西节度使高仙芝招幕府掌书记,他没跟母亲商量,收拾了个小包袱就辞了官。出发那天,母亲来送他,把件新缝的皮袍塞给他:“路上冷,别冻着。要是苦,就回来。”岑参抱着皮袍,没敢回头,怕母亲看见他眼里的泪。
从长安到安西,走了三个多月。越往西走,风景越荒凉,先是麦田变成戈壁,再是戈壁变成沙漠,最后连草都看不见,只有漫天的风沙,打在脸上像细针在扎。
有次队伍在沙漠里迷路,水囊快空了,将士们都慌了,岑参却蹲在沙地上,看着远处的海市蜃楼,说:“别怕,跟着太阳走,总能找到水。”夜里宿在沙坡上,他裹着皮袍,听着风沙打在帐篷上的声音,觉得心里特别静——这就是他想找的“诗”,是长安的花月给不了的壮阔。
到了安西都护府(今新疆库车),他才知道边塞的苦。夏天的太阳能晒脱皮,冬天的寒风能冻掉耳朵,住的帐篷漏风漏雨,吃的胡饼硬得硌牙。他一点都不觉得苦,每天跟着高仙芝查看军营,起草文书,夜里还跟将士们一起巡逻,听他们讲打仗的故事。
有天夜里,军队要去偷袭吐蕃的营地,岑参跟着一起去。月光洒在沙漠上,像铺了层白霜,将士们穿着金甲,手里握着戈矛,脚步轻得像猫。走到半路,忽然起了风,沙粒打在金甲上,“沙沙”响。
岑参看着眼前的景象,心里涌起一股劲,掏出纸笔(他总把纸笔藏在怀里,怕被风沙打湿),借着月光写:
“轮台九月风夜吼,一川碎石大如斗,随风满地石乱走。匈奴草黄马正肥,金山西见烟尘飞,汉家大将西出师。”
这首《走马川行奉送出师西征》后来成了他的成名作。高仙芝看了,拍着他的肩说:“季深,你这诗,比战鼓还能鼓舞士气!”岑参笑了——他知道,自己的诗,终于在边塞“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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