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乃是为了教这天下万民,相信当官的人,就代表了公平、公正、公义。”
“如此,便谓之人治之法。”
这当官的,不分文武。
做事,惯得是颠倒黑白,和着稀泥。
可只要大部分人都觉着你是好官,那......又为何不算是好官?
所谓法不责众。
便是当官的,惯于惩寡,安众。
如此,官员便站在了多数的优势一方。
所作所为,下发政令,自然就是顺风顺水。
真相?并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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