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陪频频去看了看她朋友那个妇科专家,发现那里的设备真的好先进齐全,他认为在那做这个措施蛮心安的。
专家说他们有两个可行方案,第一个是在女人排卵期时把精液直接输入子宫里来提高受孕概率,这通常是女人在三十五岁以下最便宜简单的操作。
第二个是让三十岁以上的女人更有机会怀孕,就是在实验室里先把精子和卵子结合,再把这受精卵植入子宫内。
讨论得到的结果是先做第一种,如果两轮还不受孕的话才安排第二种。
而且,第一种方式不需要用到官方实验室,也就不需要提交详细报告,更适合他们这种不是夫妻的人选用。
既然金钱和时间都不是需要考虑的因素,他们都同意了这个方针。
这里有一个法律上的问题。
大冲和频频并没有结婚证,其实是不可以做这第二种手术的,但是这专家的确是频频的好朋友,说他们公司有捐精活动部门,只要把大冲列为捐精者,然后写证书说频频的丈夫精子不好需要用捐精者的精子。
第二方面的证书并不是问题,阿成的精子测量原本是在这里出的报告,但是第一方面做捐精者就需要严肃设定了。
大冲说不希望自己的精子会真的被别人运用来怀孕,无端多了几个不知道的孩子,专家就拍着蛮丰盈的胸脯说一定会把他的精子收藏着不会滥用。
大冲头疼的想到其他要孩子的女朋友们,问起了精子的储存时间和需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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