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济生向后靠在椅背上,手指轻轻敲击桌面:

        “所以你的建议是?”

        “引用《治安特别法》第13条。”

        张国栋眼中闪过一丝锐光,说道:

        “在可能发生重大危害的情况下,执法部门有权未经审判长期拘留嫌疑。只需要检察官签字,再上报内政部批准。”

        陈济生的手指停下了。办公室里的空气似乎凝固了,只有空调发出轻微的嗡嗡声。

        特别法第13条。

        它实际上就是SEA的“第46条”的翻版,适用对象是内政部长认为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或社会治安的人员,尤其是私会党徒、恐怖分子以及异见分子。

        在“第13条”下,内政部长发出的拘留令的最长拘留期为一年,警方监视令则可长三年。如果总统认为有必要,拘留或监视期都可能延长。

        在掸邦,关押时间最长的人超过15年。

        “你知道特别法的适用标准有多严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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