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时韩修就说过,这次他们来临凤城是给盟主回礼,到了这等英豪群聚的地方,他们一定要注意言行举止,不能让人瞧扁了。
回礼是已经回完,盟主过意不去,说是上次破魂剑根本没送到韩家,这回礼他是白收了,于是留他们在临凤几日,要张仲好生相陪。
今天是他们停留的最后一天,张仲领他们往热闹地方去,不曾留意就来到了临河的香粉阁。
香粉阁内这时灯火鼎盛,连透出来的风都是酥软的,在男人脚下生根缠绕,叫你再不能往前半步。
张仲在原处立了有一会,咽了又咽还是把那句话吐了出来:“不如我们去喝杯花酒吧。”
韩?立马咳嗽:“张大侠莫要忘记,韩爷爱妻……”
一直在他们身后沉默的随从突然想起了有人出五百两买他说的那句话,就是要他在经过香粉阁的时候说的。
“可是这里的女儿红是全城最好的,二十年陈,别处花钱也买不到。”他连忙把这话吐了出来,又算计一次,再次确定这里一个字就值二十两。
话还不曾说完,韩?
的一只脚就已经跨进门槛,架势绝对是九头牛也拉不回。
一行四人于是在一楼包间落座,张仲喝了一会素酒,实在觉得无味,就做主要老板娘叫个唱曲的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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