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初五,清晨。

        北平难得有一个好天气,天蓝得像被谁洗过一遍。

        林幼棠走出校门的时候,已经换上了最素净的蓝布褂子,黑裙,白袜,布鞋。她把头发紮成一条低马尾,露出一截白皙的脖颈,衬着领口那一圈素白的滚边,乾净得不像话。

        她手里攥着一面小小的白布旗,上面是她昨晚连夜用毛笔写的字——「誓Si力争,还我青岛」。

        墨水有些洇开了,最後一个字旁边晕出一小片墨痕,像一滴凝固的血。

        方若锦走在她身边,紧张得手心全是汗。街上已经有零零散散的学生队伍在汇集,北边来的一队人多半穿着北大灰布校服,口号声此起彼伏,像闷了很久的雷终於找到了出口。

        「到了。」方若锦拉了拉她的袖子。

        前已经是一片人头攒动的海。

        林幼棠从没想过,自己这辈子能看到这麽多年轻的面孔聚在一起。他们有的穿着长衫,有的穿着学生装,有的甚至只穿着打了补丁的短褂——但所有人的眼睛都亮着,那种亮不是灯,是火,是年少时不信天不由命的执拗。

        她被人cHa0推着往前走,旗子举过头顶,声音混进千千万万的声音里:「还我青岛!还我山东!」

        喊到第三遍的时候,她的嗓子已经哑了。

        但她不肯停。

        那一刻她忽然明白,原来一个人的声音很小,但一千个人、一万个人的声音加在一起,是可以让整座北平城震动的。

        「前面的队伍停下!停下!」

        忽然有人喊了一声,林幼棠还没来得及反应,前面的人群忽然像cHa0水一样往回涌。有人在跑,有人在喊「警察来了」,混乱之中她被人流推搡着,脚下一个踉跄,整个人向前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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