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斯摊手,对我绝对会优先跟着饭或厨子跑路的未来有明确认知。
布鲁斯:“好了,亲爱的,我猜你已经饿了对不对?蝙蝠的问题就留给蝙蝠们自行解决吧。”
布鲁斯挥挥衣袖,带走了的确饿了的我和布鲁斯二号。布鲁斯二号来到厨房入口时,行举自然地捎走了他之前踢飞的电饭煲。
对了,布鲁斯二号不喜欢我给他取的代号,要我叫他韦恩。
好心的他还顺便替我解决了对蝙蝠侠们的称呼问题:依据下巴胡茬的数量从多到少依次排序,分别是B、Bat、Batman。
原来的蝙蝠侠三号是唯一有意见的:“我唯独不想要Batman。”
他的下巴最为光滑,不像另外两个蝙蝠侠那样,要么胡渣没空刮干净,要么仿佛很久没心情打理自己似的,胡子早长出了扎人的一截。
我隔着老远就从他身上嗅到了苦涩的味道,侧面证明了他当时说的是实话,他确实很擅长煮咖啡,而且整个人就像咖啡豆成精,无时无刻不发散被磨成粉还被热水冲泡千百遍的疲惫。
我不喜欢咖啡,因为苦,不管饱——不过,能煮咖啡的他好像要比其他人厉害一点,大概能安稳地把锅里的水烧开,再进步一点点,是不是就能成功煮泡面了?
出于吃上美味煮泡面的期待,我把他和原来的蝙蝠侠二号换了换,改叫他Bat,他这才满意了些。
现在,重新梳理一下我抽到的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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