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修道院里,她可以随意绣各色的玫瑰,这是她喜欢的(也是凯瑟琳喜欢的),所以她绣了绿的,蓝的和紫红的。然后她用火红的笔迹记下自己的名字——安托瓦内特·梅森,原姓科斯韦,1839年绣于牙买加,西班牙镇,骷髅山修道院。

        她有些想念自己的妈妈。

        尽管她的妈妈在疯之前和之后都更挂念她的弟弟,那个体弱多病的可怜孩子。小时候,她给妈妈用扇子扇风,却被妈妈不耐烦地赶开,还说——如果不是你来烦我,我明明就可以休息了。

        所以年幼的安托瓦内特只好趁妈妈在蓝沙发上睡觉的时候,去贴近她,这样妈妈就不会推开她了。妈妈有一头柔软的黑发,茂密繁盛得像披风一样,可以遮住她,藏起她。凯瑟琳曾经建议西尔莎钻到霍利·亨特怀里,假装自己被霍利拥抱,给她一种少有的安全感——这是凯瑟琳小时候做过的事,虽然她的母亲还是把她推到了一边。

        对安托瓦内特来说,那已经是难得的安宁,可是好景不长啊,好景不长。

        火烧起来了。再也没有奴隶制了吗?哈,纯种白人带来的什么法律条文,看上去很有道理,但这世道永远都是一回事。他们搞起了地方法庭,没有取消地租和监狱,有被锁链束缚的囚犯作为苦力,他们甚至比奴隶主更坏,因为他们更狡猾,却还有一个好名声。

        安托瓦内特问自己,她为什么会是克里奥耳人?如果她是纯种的英国白人,或者牙买加的纯种黑人该多好。她从来没有真正享受过一天奴隶主女儿的待遇,但现在黑人痛恨他们,她走在路上,永远有黑人小姑娘紧紧跟着她唱着,白蟑螂走开,快走开,没人要会要你,白蟑螂走开——小小的,倔强的西尔莎把小安托瓦内特诠释得很好,她想快步跑走,但黑人女孩比她走得更快,在她耳边讥笑嘲讽着。

        白人也不喜欢她和妈妈。因为妈妈那么美,美到在风中跳舞时轻如棉花,美到即使贫穷又守寡,有她和弟弟两个拖油瓶孩子,也仍然有梅森先生这样家财万贯的英国富商一定要娶她,西印度群岛的姑娘为此们都嫉恨她们——那可是一个富有的英国男人,本可以在这片殖民地上挑选任何一个姑娘。

        英国,听上去似乎也是一个美好的地方,虽然有时候安托瓦内特会猜想它是否存在——她还是更爱牙买加,爱这里的天空,大海,朝阳,晚霞。

        火真的烧起来了。他们的房子化为乌有,天空被映得通红,她的弟弟被烧死在摇篮里——然后她的妈妈目睹了这一切,悲恸癫狂,再也没有好转。牙买加的人都说——她的妈妈已经是个疯女人了,而她身上也流着疯女人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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