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带着一帮打手找上门,他当着人贩子的面,先杀孩子,后奸杀媳妇,最后给人贩子上水刑,把人贩子活活淹死了。
由于当时警力落后,黑社会猖獗,所以委托人没有第一时间被逮捕。之后他又犯下了几起灭门案,连杀了好几个人贩子。
委托人的犯案方式十分奇特,在杀人之前,他会故意伪装成贫农,让人贩子把自己拐走,在黑煤窑受几个月的苦,心里一直憋着一股气。等到他忍无可忍,再联系自己的小弟救自己出来,找人贩子复仇。
等到国家严打,他很快就落网了。
当初,伏见鹿问委托人为什么要这么做——既然已经成功复仇了,为什么还要再体验一遍当年的痛苦?
委托人反问他:“你知道复仇是什么感觉吗?”
当时的伏见鹿摇了摇头,表示不清楚,希望委托人能坦白,不要对律师有所隐瞒。
于是委托人继续说道:“报仇的时候,真的特别爽,感觉头皮都要炸开了。”
“总有人说,复仇会让人空虚,但空虚其实是在爽过之后的。”
“这就好比抽烟,第一口烟是最爽的。一支抽完了,会让人爽一阵,接着心里空落落的,还想要再抽一根。”
“所以我杀了一个,还想再杀一个。光是杀人没意思,得杀跟我有仇的,我越恨他,杀起来越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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