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正如周律师先前所说,那么多罪名,总有一款合适。

        检察官没起诉他们杀人或者伤人,而是打算起诉他们聚众赌博、危害公共安全、导致重大责任事故等罪名……林林总总加起来,刑期跟故意杀人和故意伤人都差不多了。

        至于弈泽涛和马翔,两人走私枪械,一个主谋一个从犯,其中一人还开了一枪,原本是要牢底坐穿,但好在他俩主动报警,算是自首,事后认错态度诚恳,配合调查,刑期估计能减掉大半。

        源玉子就没有那么好运气了,国内总说未成年犯罪不判刑,实则不尽然。

        根据《刑法》第十七条,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分为三个阶段,其中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完全不负刑事责任,但需要责令家长管教或送入专门矫治教育机构。

        国内有许多家特殊学校,专门接收有各种问题的未成年人,就类似国外的少年教养所、少年拘留中心以及少年感化院。这类学校一度被妖魔化,但它至今存在,而且还有继续存在的必要。

        到了十二岁以上,也就是十二岁到十四周岁,仅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特定暴力犯罪负刑事责任,需最高检核准追诉;14-16周岁,仅对故意杀人、抢劫等八类严重犯罪负刑事责任;16周岁以上,需负完全刑事责任,但应从轻或减轻处罚。

        当天晚上,警方做完笔录后,联系了源玉子的‘母亲’。后者赶到拘留所,哭成了泪人,隔着玻璃窗问女儿为什么要做那种事。

        源玉子体验了一把罪犯落网后的感觉,滋味非常不妙,她全程都低着头抠手指甲,心里又焦虑又愧疚,恨不得把自己的头发从头皮上拽下来,亦或者跟对方坦白说‘这只是一场梦而已,我根本不是你的女儿’……

        好在她忍住了,她什么都没做,只是沉默地面对千夫所指。

        没错,她就是干了坏事,不仅非法持枪,还打伤了两人,理应受到法律的惩罚,哪怕是在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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