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示意他陈述反对理由,检察官整理了一下思绪,捂着额头说道:“藤原誉也有可能是握着吉川莉绪的手背,强迫她手持水果刀……”

        “然后捅伤她的背部?”菊田明二打断道。

        检察官一时语塞,他想象了一下,那个姿势好像不太可能实现。

        菊田明二接话说道:“诚然,北岛检察官所述情况确实有可能在吉川莉绪昏迷的情况下发生,但在尸检报告中确切写明了死者并未服用任何药物,包括安眠药,且在卷宗中有目击者的证词,明确表示吉川莉绪是清醒的走进酒店的。”

        检察官无话可说了,他只能坐回座位,开始低头看表。

        吉川夫妇忍不住大声驳斥,质问菊田明二,如果藤原誉没有杀人的话,他们的女儿又是怎么死的?

        法官敲击法槌,要求他们肃静,事不过三,如果有第四次,就把他们逐出法庭。

        菊田律师面向法官,阐述起自己的推理。

        案发当晚,吉川莉绪因失恋前往酒吧,试图借酒消愁,偶遇老同学藤原誉(卷宗有写明两人的高中关系),双方攀谈一阵,寂寞的年轻男女总是会摩擦出火花,于是吉川莉绪‘跟随’藤原誉前往酒店……

        土井结月忍无可忍,她站起来反驳,声称莉绪不是那种人,绝不会去酒吧乱性。

        法官也忍无可忍,示意法警驱逐,土井结月失去旁听资格,只能在法院外等待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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