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院中,青烟诗的风波终于短暂地过去了。
满场所有诗卷都已被收走。
当然,陈叙那一份被单独呈上,送至了几名考官面前。
这表面上看来不合规矩,可实际上,青烟诗单独上呈,正好就是规矩。
毕竟青烟诗从某种程度来说是受天地认可的,既是受天地认可的诗,那考官能不认可吗?
当然不能!
除非考官不想要头上乌纱,又或是清白文名了。
又或者,是诗中存在某种极大触犯忌讳的言辞。
那么即便是青烟诗,也有黜落的可能。
但除此以外,青烟诗都会被默认为试帖诗头名。
自然弥录腾封便也就没有了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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