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十七年,明朝公布《科举成式》。
自此之后,基本制定了明朝此后二百五十多年的科举成文法规。
一共分为童试、院试、乡试、会试、殿试五级。
后来辫子朝也基本照搬了明朝的成例,明清科举一脉相承,达五百多年。
童试由各县县令考核,提学监督,考过称为童生。
院试为府州之试,考过就是秀才。
到了秀才,就算是脱离老百姓,跃升为士子阶层。
之后就是乡试,为各行省考试。
乡试由朝廷选派翰林、内阁学士赴各省充任正副主考官,主持乡试。
考试主要考《四书》、《五经》、策问、八股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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