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呈上来的证据,又处处显示此案没有疑点。
仵作的证词和验尸结果,显示尸首是溺毙而亡,而非苦主证词上的‘重物击颅致死’。
目击者的证词,也只能证明几小儿打闹。
但这目击者又为何失踪?
是怕被打击报复吗?
案件审理还算顺利,杨靖担心的证人、苦主大闹刑部的事也没有发生。
一切,顺利的可怕。
可到了量刑之时,几人却吵得不可开交。
杨靖坚持既然案件没有疑点,那就按照提刑司所判执行就是了。
俩幼儿一个关五年,一个关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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