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傍晚,两人在一处小镇上找了一家客栈投宿。
说来,两人这些日子漫无目的的瞎跑,还能衣食无忧,吃穿不愁,都多亏了闻秀能藏钱。
因为早些年吃过苦,所以闻秀除了向往安定平稳的生活之外,最大的爱好就攒钱。
每个月的月银,每次从闵乔氏那儿得到的赏赐,她都一笔一笔的攒了起来。
她不喜欢银票,只喜欢实实在在的金子、银子。
所以,她会将银子攒着,然后换成金子,再把金子换成各种各样的金坠子,挂在脖子上,藏在衣服里。
这一路上,她们就靠着她身上的散碎银子和脖子上的金坠子活了过来。
和阿棋把着银子不花的抠门不同,闻秀虽然喜欢攒钱,但是也很喜欢花钱。
所以,一路上的衣食住行,那是丝毫都没有委屈过李三七和自己。
当然,大手大脚的前提是,李三七说了,等回到大衍,她所有的花销李三七都会十倍奉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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