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了一阵子,没得出结果。

        钱罡继续问道:“如果构成犯罪,如何量刑?”

        王兰:“如果最终认定是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那么量刑也必须极大减轻。林江雪毕竟是受害者,其事发后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好,且对方有重大过错。我建议在法定刑以下大幅度减轻处罚,甚至可以考虑适用缓刑。但有罪判决是必须的,这是捍卫‘防卫限度’这条法律红线的底线。”

        吴磐:“我倒是认为认为应判无罪。

        这不仅是对本案的判决,更是一个风向标。它告诉所有潜在的受害者,法律会坚定地站在他们一边,当他们面对严重暴力犯罪时,可以勇敢反抗,不必担心事后被法律‘秋后算账’。

        判有罪,无论刑罚多轻,都是在林江雪的伤口上撒盐,更是对社会正义感的打击。”

        钱罡表情严肃,沉默片刻后才说道:“我们都同意林恩首先是受害者。这个前提很重要。现在,我们需要权衡几个问题:

        从法律效果来看,吴法官你的观点符合立法精神,法律不应强人所难。

        从社会效果来看:

        如果我们判有罪,舆论会怎么说?‘法院将受害者送进监狱’——这会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

        那如果我们判无罪,会不会鼓励私刑?我认为不会,这个案子情况太特殊了,不具备可复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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