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席位上,冯海嘴角微微上扬。
林默的话早就在他的预料范围之内了,只要涉及到正当防卫,就必然会牵扯出无限防卫权。
冯海也立马站了起来说道:“被告辩护律师你说的很对,在正常的防卫手段下,我也认同你的说法,但是!”
话锋一转,冯海瞬间严肃道:“既然是防卫的话,请你告诉我,为什么江雨不用别的方式?例如抓挠,或者踢打等?而是利用最软弱的地方发起了精准的攻击?
难道,这不是江雨在以暴制暴吗?
当然,核心不在于以暴制暴,而是她利用了一种带有极具侮辱的方式进行了暴力还击!
我认为以江雨当时完全有能力攻击对方眼睛、咽喉等脆弱部位以求脱身,但她没有。
她选择了一种确保能造成最大痛苦和羞辱的方式!
其二。
林律师,你要知道,无限防卫权的前提是‘制止’犯罪!
当江雨实施了差入行为后,侵害有被‘立即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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