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娇娇作为证人出庭,再结合了某些高层的审讯记录,完全还原了当年他们迫害李宗的全部过程。
审判长为王正华。
庭审很快,几个小时就结束了。
咚!
“全体起立,现宣布判决结果!”
“经过合议庭判决,主犯齐朋,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罪,重大责任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名,行贿罪,故意杀人罪成立!
情节特别恶劣,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应天张.....黄达.....”
连天建筑的高层被一一审判。
刑罚最高的是齐朋,调查结果表明,浇筑李宗的决定就是他下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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