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五人都是在同一个名为利红的劳务公司干活的,但是活干完之后,这个利红公司连夜搬离。
连铺在公司里面的地板都给拆了下来运走了。
一夜之间跑路!
以跑路来逃避给工人发放薪水。
这是一种最经典的拖欠薪水的方式,跑路解万愁。
追责确实有些困难。
而且这些公司的老总一般还不是公司的注册人,甚至跟公司没有任何关系。
公司的所有注册信息都是别人,比如公司法人,有些人就喜欢用自己爷爷奶奶的。
公司出了什么债务,都不用他们本人来扛。
郑强的回答是:“不用担心,先证明公司的实际掌控者是他,只要证明了就可以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
林默想了想摆摆手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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