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默:“审判长,从徐翰头上被锤子凿出的五个坑洞深浅来看,并不是一个人的发力就能够完成的,而是五个人分别都锤了一下,才形成的五个不一致的伤口!
你看这个较浅的伤口,就是身材力量较小的刘敦造成的。
这个适中的伤口是......”
林默开始举证论述。
“所以,五人都参与了对徐翰的击杀,而且手段极其的暴虐,是冲着弄死徐翰去的!
法医鉴定,其实徐翰在第一锤的时候就已经晕厥,脑部大量出血。
所以后续四锤补杀,足以见证你们的暴虐程度!
而且,你们是在徐翰教授家门口行凶的。
是为了抢夺资料。
这也构成入室抢劫致人死亡,蓄意谋杀。
所以我申请你们五人死刑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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