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要件都不构成,所以不构成故意杀人。”
顿时间,所有人都明白了。
“还能这么解释?”
“我去,法律这玩意我们没看过的,谁知道还能这么说啊!”
“别,我是法学生,我刚刚听完也很懵,逻辑也想了很久,才搞懂。”
.....
法庭上,汪聪听完,直接惊讶的张开了嘴,眼睛都瞪大了!
还能这么解释的?
神他妈第一刀是致命伤,后面捅的不是致命伤,就不是杀人了是吧!
结果第一刀又是正当防卫,然后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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