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长,我方的最终陈述如下:”
“我方针对王雪以及其委托律师的诈骗行为,提供了大量的证据,且这些证据的来源完全合法,足以证明她们的违法犯罪活动。
针对我方提出的证据,被告方的律师没有提出任何有力的事实依据解释表明他们的行动的意图,所以我认为她们已经默认我方的说法。
同时,最为严重的是,调查的过程中,我发现了宁红律师线下的狂热行为,根据我提交的证据完全可以表明其邪教的狂热行为。
而且身为教主,宁红律师已经通过骗婚罪收敛了大量的钱财,她通过前机场官司就已经开上了跑车,住上了大平层,可见其邪教组织敛财的能力有多强!
如果这样的行为不加以制止,不进行严判,那么全国的律师就会有样学样,开设大量的同样的组织,进行大量的违法犯罪活动,对组织成员洗脑,灌输诈骗金钱的不良信息。
这种行为,影响轻则破坏婚姻家庭,重则危害社会造成巨大动荡!
试想一下,如果未来,律师们大量成立这种组织,洗脑狂热的组织成员,对男性们,甚至是男性对女性们的婚姻诈骗,那么这个社会还有爱情可言吗?
就算是有真爱在,那么双方都会活在这种巨大的阴影之下,深怕哪一天自己的财产全部被对方骗去!
那将会是一个怎么样的社会?
这真的是我们司法机关,政府想要看到的局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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