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数千年历史,虽然在社会中没有形成统一的宗教信仰,但先祖们对于自然依然是心存敬畏的,从先秦时代开始,人们就十分注重按照自然法则行事的原则,很多行为规定都是为了顺应“天意”。

        在传统文化中,人们以白昼为阳,以夜晚为阴,而“阳动”和“阴静”是古人心中的不二法则,由此为了顺应这一规律,古人便很少在夜晚出行。

        而且当时也没有任何夜间照明设施,在夜间出行本来就很容易受到野兽的袭击,或者因为看不清路而发生意外,古人们便逐渐形成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方式。

        历代王朝统治者为了维护百姓的安全,也在人口大量聚集的城市当中设置了宵禁的制度,规定人们在入夜后不得随意外出,更不能在路上自由行走。

        即使是奔丧这样的事情,也不例外。

        只有在父母去世的时候,才能“见星而行,见星而舍”,稍稍给予一点特权。

        由此也能看到,历朝历代对于宵禁的严格态度。

        为了更好地管理宵禁,还专门设置相应负责司夜的官员。

        在周代这些官员被称为“司寤氏”,他们主要负责观察星辰来决定和通知每天宵禁的时间,以及在路上巡查逮捕违反宵禁之人。

        宵禁一般开始的时间在一更三点,解禁时间则为五更三点。

        嗯,大约是现在的晚上八点到次日凌晨四点二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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