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97年,英格兰国王亨利七世资助约翰·卡波特到北美探寻一条通往东方的航道。约翰·卡波特到达的地方可能是今日加拿大新斯克舍与纽芬兰的海岸,随即便宣布这些地方归亨利七世所有。

        他虽然没有发现东方航线,却意外发现了价值不下西葡两国在南美掠夺的金银财富,即鳕鱼。然而,亨利七世可能想要的是金银财宝而不是鳕鱼,此后卡波特便湮没无闻了。

        因此,直至1670年前后,英格兰人在纽芬兰,无论是早期的鳕鱼贸易,还是尝试建立殖民地,基本上都是移民個人的行为,没有任何官方的背书。

        所谓英属纽芬兰实际上是指纽芬兰岛东海岸从特里尼蒂湾、康塞普申湾到圣约翰斯南边的非瑞兰与李纽斯一带,仅有数百名男人、少数妇女和儿童常住人口和一千余在此短暂过冬的水手,到了夏天的时候,才有数千欧洲渔民前来捕捞鳕鱼。

        随后,圣约翰斯从渔民聚集地缓慢地成长为最大的定居点,并逐渐又发展成为一个繁盛的贸易站,而后成为英格兰商人的家园。另外,还有一些在渔港和哨所周围形成的小散居地。

        本来,早在1610年,来自布里斯托尔的约翰·盖尔率领一队移民要着手为英格兰王国建立纽芬兰殖民地,但遭到此前一直在纽芬兰捕鱼的英格兰西海岸渔民的强烈反对。因为,渔民们害怕英格兰政府会干预纽芬兰的捕鱼业,损害他们的利益。

        这一时期,渔民的惯常做法是,由每年春天到达岛上的第一艘渔船的船长负责管理当地事务。后来,英格兰政府也承认了这个惯例,并授予这个船长管理纽芬兰的权力。

        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纽芬兰仍是英格兰渔民季节性的临时居住点,还算不上移民的定居地。英格兰政府也一直将它作为自己的渔场,作为培养水手的摇篮,并未实施直接殖民统治。

        说白了,英格兰王国政府在这块名义上属于它的领地上,一毛钱收益都没有,不仅英格兰本国渔民不向政府缴纳任何税费,就连那些跑来占便宜的法国人、荷兰人、丹麦人、瑞典人、葡萄牙人,也不会给英格兰财政贡献一个铜板。

        故而,在齐英和谈期间,英格兰政府在诸多海外领地中搜捡一番,最终决定将这个拥有丰富鳕鱼资源的大岛割给齐国。

        反正没啥收益,丢给齐国也是无妨,说不定还能借这座岛屿引起齐国人与欧洲其他国家之间的矛盾和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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