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部尚书樊伯思曾有奏章言及,“我大秦自强之道,与齐国相异。齐国以商务为国本,大秦以民生为国本;齐国之自强在经商,大秦之自强在爱民。齐国民数少,故用机器,而犹招募国中百姓以补人力之不足;大秦民数繁,故则少用机器,穷民犹以谋生无路而多出洋之人。”
明末大乱,滋生无数游民,群起蜂拥,最终覆灭了大明朝廷,使清虏趁虚而入,神州腥臊。
大秦当以戒之。
凡是脱离当时社会秩序的约束与庇护,游荡于城镇之间、乡村郊野,没有稳定的谋生手段,迫于生计,以出卖体力或脑力为主,也有以不正当手段取得生活资料的人们,皆可视为“游民”。
游民处于社会最底层,他们潜意识里,只有在剧烈的社会冲突中才会改变现有一切。他们不理会秩序,渴望冲突,甚至欢迎剧烈的社会冲突和社会动乱。
在古老封建王朝中,所谓“游民”,很大程度上是失地农人,或者农业社会的剩余人口。
齐国就没有产生“游民”吗?
自然是有的,但“游民”尚未游动,便多被政府强行给塞至海外领地,为王前驱,去开拓更多的民族生存空间。
而在儒家文化包裹下的大秦王朝,最为关注的永远是皇权的巩固,王朝的稳定,以及体制的固定。
“四民之中,农居大半,男耕女织,各职其业,治安之本,不外乎此。……机器渐行,则民风不再,且失业者渐众,胥天下为游民,其害不胜言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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