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束了百花奖行程,按理说陈诺应该马不停蹄地飞往美国,处理顶峰娱乐的事。
如果可能,他得赶紧跟顶峰娱乐把续约合同签了,再跑去加拿大补拍《暮光之城3:月食》的镜头,好让电影赶在年底如期上映。
这不仅是牵扯上亿美元的大买卖,甚至是直接关系到他跟Facebook签的那份期权合同。
讲真的,要是到时候他没法履约,估计真能把小札的下巴笑脱臼。
回顾一下当时发生的事:
2009年10月份,陈诺费尽心思跟Facebook签了个合同。约定两年后,也就是2011年10月,他可以用2亿美元买下Facebook2%的股份。
那时候,Facebook的估值还徘徊在100亿美元左右。
因为2007年微软花2.4亿买了1.6%的股份,算下来估值150亿。但2009年5月,俄罗斯的DST投了2亿买了近2%的股份,估值跌到100亿。
所以,陈诺签合同的时候,2亿美元买2%,按100亿估值算的,算是他和小札双方都能接受的。
可是,小札应该是想不到,这两年他的Facebook跟开了挂似的,发展得让人眼花缭乱。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