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情况下,他求个公平都不敢,那还算人吗?

        更何况,值此潮来之际,他已经利用了自家重生的优势,先走了那么一小步。

        2009年8月28日,就在剧组转场去广东之时,陈诺跟姜闻导演请了一天假。

        于是,在这一天,他带着团队,秘密来到京城新浪总部,在一份绝密合同中,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除了新浪董事会和陈诺,齐云天,以及双方的律师之外,没人知道这份品牌推广合同上,最终条款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而陈诺最开始提出来的10%普通股的方案果然未能如愿。

        在这些天死磨硬泡的艰难谈判中,甚至齐云天的老爹都参与进来当了参谋,才最终赶在微博公测之前,把合同签了下来。

        陈诺和新浪公司双方最终写在黑字白纸上的合作条件为:

        新浪用5%的普通股以及5%的优先股,换取陈诺在新浪微博开设国内的独家社交账号。

        以此跟新浪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其实关于股份的多少,在最初一周就已经达成了基本共识,耗费大半个月协商的是一项写入合同的特殊保障权利。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