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还是小事。

        最重要的是,让刘晓莉几乎喘不上来气的是,

        陈诺的片酬。

        韩国《母亲》和《山楂树》都是陈诺2008年拍的,片酬自然也是在2008年入账,刘晓莉知道,这当然没有出现在其中。

        然而,他却把2008年签约和拍摄的《暮光之城》的片酬,算在了今年的核算里面,因为是从2009年1月份才开始陆续到账。

        根本不用说,这明摆着就是送钱了。

        送的还不是小钱,是整整4.4亿人民币!

        光这4.4亿加上代言费5000万,刘晓莉用小学毕业的数学一算,都知道加起来是4.9亿,而这4.9亿之中,刘艺霏那2%能分到980万。

        还不包括今年的暮光2,

        在这文件上,赫然还写明了,他暮光第二部和第三部,都是签的分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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